公司有業(yè)務需要委托外單位加工材料的業(yè)務,該如何做賬?成都代理記賬公司告訴您,會計人員應設置“委托加工物資”科目予以反映。該科目用于歸集委托加工材料所發(fā)生的實際成本,包括撥發(fā)的材料成本和外地運雜費、保險費及加工費等。如果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,還應分攤成本差異。為了簡化賬務處理,分攤的成本差異可按上期成本差異率計算。
加工完成、驗收入庫的材料等貨品,應按實際成本結轉至相應的存貨賬戶。如果按計劃成本計價,應同時結轉由此發(fā)生的成本差異。加工完成后剩余未用的撥出材料應由加工單位退回,驗收入庫時轉入相應的存貨賬戶。“委托加工物資”賬戶的期末余額反映委托外單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物資的實際成本,該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單位設置明細賬,反映各種委托加工物資的詳細資料。